:::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貴縣山上鄉民○○○君申請八十八年度獎勵造林可否受理一案,因其所屬造林地,編訂使用種類為「工業區農牧用地」,非林業用地,依「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第八條之規定,免費供應苗木,不發給獎勵金,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貴縣山上鄉民○○○君申請八十八年度獎勵造林可否受理一案,因其所屬造林地,編訂使用種類為「工業區農牧用地」,非林業用地,依「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第八條之規定,免費供應苗木,不發給獎勵金,請查照。 ::: 發文日期:088/04/22 發文字號:(88)農林字第88117346號 復 貴府八十八年四月十五日八八府農林字第六四八五三號函。 正本:台南縣政府 副本:本會林業處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88117346.pdf 法規基礎 獎勵造林實施要點 回列表 瀏覽人次:869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