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貴縣林農○○○君因道路拓寬工程以致造林面積減少,請免於追回已領之獎勵金一案,本案既屬土地無償提供公共用途使用,具有公益性質,本會同意免於追回已領取之獎勵金,復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貴縣林農○○○君因道路拓寬工程以致造林面積減少,請免於追回已領之獎勵金一案,本案既屬土地無償提供公共用途使用,具有公益性質,本會同意免於追回已領取之獎勵金,復請查照。 ::: 發文日期:091/07/18 發文字號:農林字第0910138128號 復貴局九十一年七月三日府農林字第九一○○○五八三一九號函。 正本:苗栗縣政府 副本: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0910138128.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520 最後更新日期:200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