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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自己種好樹了,現在才想申請獎勵造林,該怎麼辦?獎勵金怎麼算?
(一)如果你造林已經完成,在申請時需要準備以下證明文件:
1.造林前土地利用情形。(要證明以前這塊地造林前的土地態樣)
2.造林年度證明文件。(讓主管機關知道你是哪一年種的)
3.如果你有伐樹再種的(但不是砍次生林),還要提供伐採前土地利用情形。
(二)主管機關除現地勘查外,還會就申請文件、衛星影像或航空照片判釋,及現地情形等資料審查後,來判斷造林年度及是否有造林需要。如果判斷有疑問,主管機關可能會請你補充說明或提供證明文件,甚至請專家來實勘或開審查會議。
(三)如果你沒有在造林當年就提出申請,獎勵金會從你申請核准的那一年往後發給,不會補發前面的。舉例來說,你在113年種樹,但到了114年才申請。經核准後,114年就會被當成是「造林第2年」,會從第2年起領到第6年的獎勵金,第1年那筆獎勵金不會補發。
請問我申請之獎勵輔導造林案件(新制)獲核准後,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以領取獎勵金?又獎勵金額度為何?
(一)獎勵金種類及額度:
1.造林獎勵金:第1年:新臺幣20萬元/公頃。
第2年至第6年:每年新臺幣6萬元/公頃。
2.成林獎勵金:第6年新臺幣5萬元/公頃。
3.結構用材獎勵金:第6年新臺幣5萬元/公頃。
若面積不足1公頃時,依比例計算發給。如0.5公頃,第1年可領取20萬元*0.5公頃=10萬元。
(二)獎勵造林案件經主管機關檢查,符合下列條件者,核發當年度造林獎勵金:
1.林木平均分布且樹種符合獎勵造林計畫書所載造林樹種。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造林樹種者,不在此限。
2.第一年林木成活株數達栽植株數基準百分之七十;第二年至第六年林木成活株數達栽植株數基準百分之七十或林木覆蓋範圍達百分之五十。
3.位屬山坡地者,無超限利用。
4.國、公有租地造林地,無違約使用土地情形。
(三)獎勵造林人符合下列條件者,於第六年加發成林獎勵金:
1.木材生產林:高度三點五公尺以上之林木株數達栽植株數基準之百分之五十。
2.非木材生產林:高度二點五公尺以上之林木株數達栽植株數基準之百分之五十。
(四)加發成林獎勵金之木材生產林,均屬林產業儲備樹種,且栽植以生產結構用材為目的者,於造林第六年再加發結構用材獎勵金。
請問我申請之獎勵輔導造林案件(新制),在什麼情形下會被主管機關追繳獎勵金?
(一)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獎勵造林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獎勵造林核准之全部或一部,並以書面通知獎勵造林人限期返還已領取獎勵金之全部或一部:
1、擅自拔除、毀損林木。
2、就獎勵造林地點,於獎勵造林期間,領取其他或同一機關發給與造林或撫育相同性質之獎勵金、補助或補償。
3、未於核准獎勵造林一年內完成造林、連續二年未提出造林成果評估表或檢查不合格。
4、申請獎勵造林所檢具之文件或資料,有虛偽或不實。
5、土地所有權移轉或國、公有租約終止或屆滿後,未依限完成補正程序。
6、獎勵造林人死亡,繼承人未依限申請終止造林或完成變更手續。
7、木材生產林進行園藝或農業經營方式。
8、造林地點使用除草劑、毒鼠藥、毒餌或政府公告禁用、限用之農藥。但依法規使用者,不在此限。
9、造林地點經核准後,有設置建物、寬度超過三公尺之農路相關固定設施,或寬度超過三公尺之作業道相關非固定設施。
10、造林地點違反森林法相關規定。
(二)依據同辦法第20條第2項規定,依前項規定撤銷或廢止獎勵造林核准之全部或一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屬病、蟲害、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獎勵造林人之原因,其撤銷或廢止前已領取之獎勵金,免予返還。
為何要防除銀膠菊?
銀膠菊開花時外觀類似滿天星,幼苗則近似艾草,不知情的民眾易誤將其作為插花材料、栽培觀賞,甚至採集食用,在印度和澳洲即曾發生放牧的牛羊誤食銀膠菊中毒的記錄。 銀膠菊之腺毛、短柔毛及花粉易造成人體過敏性反應且其多分布於田梗、農路兩旁及鄉間家居旁小空地等人為活動頻繁之處,目前分布較多之縣市包括臺南市、金門縣、彰化縣、雲林縣及臺東縣等。 銀膠菊防治方式以人力或簡單器具拔除為主,農地可用農耕機具翻除,拔除後植株可置於黑色塑膠袋中悶腐或乾燥後焚燬,因其會造成人體過敏,執行防治工作時應著長袖衣物、戴手套和口罩,接觸後儘速洗手;大面積農地、閒置荒地,必要時可施化學藥劑進行防治,藥劑種類包括復祿芬(萌前除草劑)、固殺草、嘉磷塞、巴拉刈等(萌後除草劑)。 林務局(112年8月1日改制林業署)自99年起,補助各縣市政府執行防除,至105年已防除銀膠菊4,573公頃,106年度預定補助縣市政府防除面積400公頃。銀膠菊防除工作,由公部門執行,也透過宣導活動,讓民眾認識並共同參與防除,保護國內自然環境。
長期食用竹炭容易造成「塵肺」及紊亂體內電解質平衡?
竹炭添加在食品中,是經由食道進入人體內消化系統,並非經由氣管進入呼吸系統,不會因為食用時「吸入」竹炭粉末,而造成塵肺病。食品添加的竹炭粉相當微量,影響體內電解質的恆定能力極為有限,不可能對體內電解質平衡造成嚴重影響。目前衛福部僅通過竹炭作為天然食用色素用,CAS林產品驗證基準草案已將天然食用色素竹炭粉品項納入驗證範圍,將由農委會公告後,接受業者申請驗證。
如何進入林業保育署服務?
本署職員之初任人員部分,均由考選部於每年七月間舉辦之公務人員高等或普通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依法分發任用而來,若需要相關之應考資訊,請逕洽
該部;至有關職員之調任與其他類別人員之進用,相關訊息將會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臺灣自然保護區分為哪幾類?
臺灣地區以自然保育為目地劃設之保護區,可區分為「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自然保護區」及「國家公園」共五種類型。
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須具備哪些條件、多久前提出申請,須向何單位進行申請及須填寫甚麼表格才可以進入?
自然保留區為最嚴格管制自然保護區的類別,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想要申請進入,須具備「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第2條規定,「原住民為傳統祭典之需要」、「研究機構或大專院校為學術研究之需要」、「相關團體為環境教育之需要」以及「其他主管機關認可之特殊需要」4項情況之一,並於進入日期前15日(已接獲信件日算起),檢附「進入自然留區申請書」,向所屬林區管理處或土地主管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於當日至管制站登記備查後,才可進入。
林業署所轄之自然保留區進入申請,可至本署「自然保護區域進入申請系統 (https://pa.forest.gov.tw/)」線上辦理申請程序,如不確定登山路線是否有經過保護區域,可於該網站所列之聯絡資訊,電洽自然保留區之管理單位確認。
若屬各地方政府或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等管理之自然保留區,請逕洽該區主管機關瞭解進入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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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6-05-25